被告人卓某不好好珍惜自己与妻子的十年感情,外出打工时与她人认识并发生两性关系。并分别于2006、2008年生育两小孩。日前被汨罗市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5月,被告人卓某与被害人周某在汨罗市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卓某在深圳打工时与周某某认识并发生两性关系。次年卓某与其妻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周某某同居,并分别于2006年6月、2008年12月生育两小孩。
法院认为,被告人卓某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被告人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