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生意伙伴,只因合同到期未能继续合作,被告人曹某某便邀集社会无业人士对受害人张某某夫妇进行人身攻击,对张某某的砖瓦厂采取闹事、破坏等手段,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近日、华容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梁某拘役五个月。
因被告人曹某某与受害人张某某续约未果,便想通过寻衅滋事的手段,逼迫受害人张某某与其商谈继续合作。2010年7月上旬,被告人曹某某先后支付现金17000元雇请被告人邓某某邀集被告人梁某及社会无业人员刘某、胡某、文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对被害人张某某先后采取言语威胁、拉土堵其砖瓦厂的大门、刺破其砖瓦厂铲运机轮胎、砍断制砖机传送带、殴打劝阻人等恶劣行为,致张某某夫妇受轻微伤,砖瓦厂财物损失折价人民币4610元。
强扭的瓜不甜,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毁了自己的一生的名誉。被告人曹某某、邓某某、梁某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均属主犯。在犯罪后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且被告人曹某某、邓某某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可对其使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