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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夫妻双双失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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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 琰 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1-01-17 08:52:47 打印 字号: | |
  一对夫妇,丈夫是县人事局局长,妻子是县邮政储蓄银行办公室主任,本来过着羡煞旁人的幸福生活,却因犯罪而面临牢狱之灾。2011年1月13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萍萍、张洪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6-2009年期间,被告人张萍萍、张洪平以其子出国留学、其弟弟在长沙开投资公司、自己经营酒吧茶楼和快印公司等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每万元每天100-500元不等的高息为诱饵,或采取虚假承诺帮忙安排工作等方式,向60多名债权人借款共计人民币123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前期借款本金300余万元、支付利息800余万元。时任人事局长的张洪平,在妻子张萍萍还款困难时,出面向人借钱并出具借据共计人民币102万元,并在妻子向他人借款20万元的借据上签字担保。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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