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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法院:“四坚持”引领法庭工作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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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艳  发布时间:2011-02-21 09:32:58 打印 字号: | |
  2010年,岳阳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重视工作方法创新,法庭工作被评为全市第一。去年12月25日,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杜万华一行来岳阳县法院考察时,法庭工作获得充分肯定。

  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民愿为重,民生优先。法院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将便民条例写入法庭工作人员日常守则。指导辖内的5个人民法庭设立了信访接待室,配备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员,对来访群众热心接待,细心询问,耐心答疑。送法下乡进企业,2010年,5个法庭收案1205件,在村组社区、企业等就地就近开庭或调解的达到560多场次,便民诉讼开庭率达50%。

  坚持效率创新原则。努力追求审判效率的最优化,寻求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法庭干警克服工作条件落后,人少事杂的困难,去年受理的1200多件案件,全部在审限日期内结案,延期率为0,超审执限为0。以荣家湾法庭为代表的法庭干警们积极探索和谐结案方式,推动案件的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结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荣家湾法庭在辖区的十多家单位和社区成立诉前调解室,全年诉前调解结案数近百,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法庭司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认真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的“六公开”制度,既保证了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也提高了法庭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认真程度。邀请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村领导听庭评庭,以公开提升司法质效,以公开促进法律宣传。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年的法庭诉讼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0%,参审面达100%。

  坚持建设优先原则。法庭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环境差,人少事多。为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法院高度重视对法庭的建设和工作的指导。加大物资投入,创建标准化法庭,继2010年新墙法庭改建之后,全院除东洞庭湖法庭外,其余四个法庭均达到省定标准。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干警福利。每个法庭配齐了“三审一书”,法庭干警的奖金福利同于机关干警,在职级待遇和提拔上,优先考虑法庭干警。加强法庭指导,重视业务质量。法院成立法庭指导组,对法庭的工作情况、司法绩效予以指导,定期组织各法庭干警就疑难案件进行研讨。
来源: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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