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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缆七百米 获刑七年并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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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1-02-25 10:07:35 打印 字号: | |
  看到废品收购市场铜材价格飞涨,湘阴一农民竟打起通讯光缆的歪主意,伙同他人盗窃光缆当废品卖。近日,湘阴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宣判,家住湘阴农村的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8年,受西方国家的金融危机及国内原材料市场的影响,湖南的金属制品回收价格大幅上涨,铜材价格一度突破了每公斤40元。得知这一消息,闲赋在家黄某等人便打起了盗窃光缆当废品卖的歪主意。2008年1月12日凌晨2时许,黄某伙同同案人文某(已被判刑)、曾某(批捕在逃)趁着夜色窜至湘阴县东港乡大堤上,盗割300×2×0.4型电缆线185米,后以每公斤低于市场价4元的价格销赃给长沙某废品店的邹某。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9000元。当年5至6月间,尝到甜头的黄某又故技重施,先后4次伙同同案人文某等人在湘阴、汩罗、长沙等地盗窃各种型号的电缆线五百多米。

  经查证,黄某等人5次作案共盗窃通讯电缆线766米、价值41775元,造成2278名电信用户通信中断632个小时。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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