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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四项”措施落实全国法院司法警察 “大练兵” 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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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心  发布时间:2011-02-25 11:36:50 打印 字号: | |
  2月25日,岳阳中院认真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和中层骨干参加了全国法院系统司法法警察“大练兵”会议。会议后,岳阳中院根据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保障审判这一中心任务,制定“四项”措施狠抓体能素质、专业技能等领域里业务训练。

  为打造一支作风硬、纪律明、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此次“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岳阳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结合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四项”措施落实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大练兵”会议精神。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大练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支队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强化保障。要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练兵”训练计划》,结合本院年度教育训练总体安排和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短期集中训练计划。要处理好工、训矛盾,采取“见缝插针”的训练方法,如组织小集训,利用周六、日训练,利用夜间训练等。三是联系实际,突出技能。要结合这次“大练兵”活动的要求,针对司法警察的职能特点,从内容到形式上更着眼于实用性、现实性,训练内容设置紧密联系实际,对司法警察履行值庭、押解、看管、安全检查等职能进行规范;训练灵活应对暴力抗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射击、擒敌拳等专业技能训练;强化中、长跑等体能训练。四是强化训练,注重考核。为促进全市法院“大练兵”活动的开展,同时也为配合好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活动,岳阳中院将组织相互交叉检查,或组织检查组抽查所属大队训练情况,以此为契机,提高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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