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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法院“三加强”开启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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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 捷  发布时间:2011-03-01 15:00:02 打印 字号: | |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面对新形势,华容法院科学谋划,提出三个加强开展2011年工作,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司法工作的能动性,实践职能定位的新调整。

  摒弃被动办案观念,进一步做到部署工作、解决问题、审理案件,都置身于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促进依法治县的不断深入,当好县委参谋助手。严厉打击多发性、暴力性、黑恶性犯罪,适时开展专项审判活动,参与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制裁违约失信和侵权行为,突出化解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保护公民权益。依法处理各类行政纠纷,加大案件和解力度,推进和谐政务。加强立、审、执三大环节的协作配合,从源头上减少执行工作矛盾,坚持执行审查权与实施权分离管理。将和谐思想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用审判调整利益关系,用调解构建和谐关系,利用一切可调动的社会力量,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调解效应的最大化,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加强司法活动的人民性,实践工作评价的新标准。

  在本职工作理念上体现人民性。要求全体干警把人民群众拥不拥护、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公正和司法效果的根本标准;强调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及时把握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和普遍关注的问题,探索解决矛盾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最佳途径。进一步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定期收集民意,努力实现在当事人权益保障上体现平等性,尤其是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在本职工作监督中体现人民性。通过适当方式主动把我院执法工作的全过程置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标准,注重调解和兑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空调白判”问题,提高工作质效,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对我院整体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强审判管理的创新性,实践司法能力的新要求。

  创新审判权合理划分和运行制度。尝试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两权分离”的管理模式,有效解决对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放权与监督之间的矛盾;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特别是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判决理由公开,切实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加大审判宣传力度,密切联系群众。同时,加强我院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优秀法院创建活动,搭建创先争优平台,弘扬正气,振奋精神,促进整体工作水平提升;狠抓基础建设,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提高庭审科技含量,做到各项庭审程序清晰、逻辑严谨。
来源: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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