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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给力建设法治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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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1-03-02 09:42:58 打印 字号: | |
  “要让‘差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近日,湘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常凯在全院干警大会暨司法改革宣传工作动员大会上语重心长地强调。这正是他三年前当选院长时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近年来,湘阴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通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建设“法治湖南”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精简机构,整合审判资源。针对人员老化、法官断层严重的现状,继去年撤并民三庭后,今年该院又将岭北、南湖两个年均受案不足60件的人民法庭分别并入到邻近的新泉、湘滨人民法庭,并将新招录的4名干警充实到人民法庭。虽然法庭数量由原来的7个减少为5个,但人员配置更加合理,审判资源得到了有效的整合,最大限度地促进了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行使审判权。

  --推行司法绩效“月报制”,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明确规定在每月15号晚上定期召开司法绩效月报会,对全院和各庭室上个月的司法绩效形势进行通报、分析和点评。总结取得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与不足,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下月达到的工作目标。各项司法绩效只准提升,不准倒退。

  --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由审判业务骨干、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审判管理工作人员担任评查员,对重点案件进行彻底清理评查。

  --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严抓落实。制定并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司法绩效考核办法》、《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和《停职待岗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对包括从院领导到普通书记员,从审判执行业务人员到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在内的全部法院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目标、司法绩效等各方面管理的全覆盖。

  --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将案件回访作为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得力举措,加强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重要纽带,以及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法院新形象的有效途径。

  --通过不断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稳步推进司法改革,2010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00件,审、执结3016件,结案率达97.29%,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8%,司法绩效水平显著提高。各项工作步入了省、市先进法院的行列,得到了各级党委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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