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正科级干部许某受贿一案在岳阳楼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审判庭内座无缺席,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形象监督员旁听,许某的家属、单位同事及朋友参与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8年底,被告人许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贿赂多人现金共计人民币20.8万元。被告人许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