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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加强调解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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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方全  发布时间:2011-03-14 08:38:3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平江经济的迅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多,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也逐渐增加,为此,平江法院简化办案程序,加大调解力度,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川人何某受雇于华龙建设有限公司为其承包的通平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标段做钻井打桩工作。2010年10月30日,何某在施工时不慎从钻井平台上摔下来,致右腿受伤,经治疗脱险出院,其伤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发后,何某多次找华龙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华龙公司在支付了13000元的医药费后就拒绝赔偿其余的损失。何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上有七十多岁的老父母要赡养,下有两个小孩要读书,想到家里沉重的经济负担,自己却一直拄着拐杖在休养,公司赔偿也没有着落,何某心急如焚。

  在工友的劝说下,何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平江法院,法官热情地接待了他,耐心听取他的诉说,并当即减半诉讼费用办理了立案手续,承办法官当天驱车四十余公里向被告华龙公司送达传票,通知其应诉。考虑到春节临近何某要回四川老家过年,承办法官多次冒着刺骨寒风来到工地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争取庭前调解。华龙公司认为何某是外地人,没有时间和财力打官司,只同意赔偿30000元,宁愿花钱去打官司也不愿多出一分钱,这与何某的要求相差甚远。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严正指出华龙公司的错误认识,明确表示外来农民工平等受法律保护,希望公司积极配合调解,保护民工权益,公司领导深受触动,表示会积极配合工作。经过法官多次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由被告华龙公司赔偿原告何某65000元的协议,并当场兑现完毕。何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得流下了眼泪,连声向承办法官说:“谢谢,谢谢你们,我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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