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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秩序要整治 处罚失察应纠正
临湘法院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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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曙辉、钟临辉  发布时间:2011-03-15 09:51:43 打印 字号: | |
  行政审判需要经常与政府和行政机关打交道,能否得到行政机关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对于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有着重要作用。在行政审判实践中,临湘法院重视加强与政府及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目的是实现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体现执法为民,为和谐大局服务。今年,在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上,临湘法院注重以行政诉讼为中心展开,主要在行政诉讼前、诉讼中和诉讼后就行政诉讼事项进行协调和沟通,达到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权利保护、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

  2011年春运期间,临湘市客运管理中心打击无证营运,加大了对无证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并且经常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查处“黑车”,以维护正常客运秩序。2月18日,临湘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在执法过程中认定由司机师某驾驶的面包车(车主为彭女士)在临湘火车站广场从事无证营运,当即扣押了该车,并作出了责令车主停业整改30天的处罚。

  彭女士的丈夫汪某得知情况后非常气氛,他家的汽车是借给朋友曾某送其侄女等10多人去长沙送站(火车票已购买),不属于非法营运的情况。汪某与该中心交涉时发生了激烈争辩,险些被公安局以妨碍治安管理为由作出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

  因申诉无果,彭女士不得已于2月25日向临湘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了彭女士的起诉,经认真审查和找相关人了解情况,承办法官认为客运管理中心认定的非法营运的证据不足,扣车和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措施不当,因此主动与客运管理中心联系沟通,并建议客运管理中心自行撤销该处罚。该中心听取了意见,当日即撤销了扣车和责令整改的处罚决定,并通知汪某取车,并表示愿意弥补汪某夫妇的部分费用损失。上述事项办理妥当后,彭女士提出了撤诉申请。

  临湘法院于3月3日作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一起有可能激化的行政争议在有效的良性互动中烟消云散。
来源:临湘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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