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家中电视机太小,看不过瘾,家住湘阴城关的徐某竟在众目睽睽的大白天盗窃电视机。如今,非但电视看不成,还得接受法律的制裁。近日,徐某被湘阴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家中想换台大一点的电视,却苦于囊中羞涩。为此家住湘阴城关某社区的徐某十分苦恼。2010年8月6日中午12点多,当徐某骑着摩托车途经文星镇桥东市场时,恰巧看见一辆三轮摩托车上放着一台未拆包装的康佳牌42寸液晶电视机,而且车主好像也不在边上。“莫不是老天怜我家贫,要送我一台新彩电!”徐某一阵窃喜。于是,他不顾大街上众目睽睽,大大方方地将电视机搬到自己摩托车上绑住,后径直骑车回家。不料,正当他将电视机拆封,准备装上机顶盒试试效果时,警察就找上门。经鉴定,该电视机价值人民币5600元。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诚意,赃物已追回,且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