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民,不满“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更不好好珍惜“国家出钱,你种田”的大好惠农政策,偏要来个顺手牵“牛”,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黄某某被汨罗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继续追缴被盗耕牛返还给各被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某于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期间,驾驶盘式拖拉机窜至汨罗市长乐镇双旗村、江背村以及天井乡双合村,疯狂盗窃耕牛九条,价值人民币26800元,给多个被害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销赃后赃款被其挥霍一空。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