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人民法院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工作方案》及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岳阳市开展人民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湘阴县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成果,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该院拟努力实现以下四项目标:执行案件在法定的期限内基本执结,执行收结案基本平衡;执结标的到位率大幅度提高,债权人应当实现的债权基本实现;涉执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基本杜绝法院自身原因引发的执行信访;执行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轨道,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