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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红利润强行入股 遭受拒绝持刀砍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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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立安、黎新德  发布时间:2011-03-23 09:54:48 打印 字号: | |
  看见别人开麻将馆红红火火,眼里就发红,自己的地盘,多少也要分点“油水”,强行入股遭到拒绝后感觉没有面子,找来伙计带着大刀就砍砸麻将馆。近日,汨罗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何某拘役五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3月,被告人郑某某跟被告人郑某、何某讲团山花园口子麻将馆生意较好,教唆他们三人去找麻将馆仇老板,要求仇同意他们入股,并出主意说如果仇不同意,就采用打砸麻将馆的手段相威胁,被告人郑某某还承诺出了事由他了难,其他人均同意。不久,被告人郑某、何某及郑某某三人来到麻将馆找到仇老板,提出要入股,被仇拒绝了,并找来红花的“猛伢子”等人将他们赶了出去。三人认为入股不成功,还被人欺负了,心里不服气,于是决定去砸仇老板的麻将馆。次日,被告人郑某、何某及郑某某召集来二十余人面戴白色口罩,手持砍刀、冲进团山花园口子麻将馆对里面的麻将机进行砍砸,共砍坏麻将机九台。经鉴定,被砍坏的麻将机共计价值89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郑某、何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何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某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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