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何韵,被同事们戏称为“何??病保??幼呱仙笈懈谖黄鹁驮诿袷律笈幸幌撸?桓删褪?9年,她所办理的民商事案件2000余件,无一差错案,无一矛盾激化。她情系百姓,真情调解,成为党群关系的“连心桥”,老百姓心中的好“姐妹”。2008年、2009年连续二年被市中院被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在基层法院,每天面对的大多是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如果一判了之对她来说是省心又省力,可为一件小事却让当事人老死不想往来,甚至一代官司三代仇,调解成功了就是双赢。为此,她总是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哪怕百分之一的可能,因案制宜,因人制宜,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她经办的案件70%以上最终接受调解或经调解撤诉,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率更是达95%以上。
“离婚案件点燃旧情”。 2009年5月,何韵办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当时离婚态度非常坚决,单位领导和亲朋好轮番上阵根本无效。当时她就断定原告作为女性坚决要求离婚实属无奈,突破口必须在被告身上找。通过多走访、调查,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前提下正式找被告谈话,她开门见山地说:不知您对离婚是持何态度,我不能只听原告的一面之词,我想听听你的想法和苦衷,我觉得你们还是不离婚为好,真的还是要慎重……没等她的话讲完,被告泪水直往下掉,话匣打开,一谈就整整三个小时,原来被告工作不顺心,影响到家庭,家庭矛盾没有处理好又影响到了工作,恶性循环。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思想后,何韵趁热打铁,当晚八点打电话约原告谈心交心,帮助原告分析离婚的得失,实实在在地告诉原告丈夫其实深爱着她,丈夫也需要理解和关心……。功夫不负有心人,没几天原告撤诉,夫妻和好如初。
“邻里纠纷启发乡情”。2009年9月何韵承办了一起典型的相邻纠纷案,被告扩建车场用地将原告房屋后面的公用通道用砖围死,把原告一家孤单的隔在一边,侵害了原告的相邻权。原、被告本是亲戚,只因此事,闹得不可开交,先断亲情再上法庭,原告扬言判决不公,我用炸药炸围墙,被告也不示弱,谁敢动围墙,我让他活不成。何韵看到双方尖锐的矛盾后,就暗下决心,此案一定不能以判决方式结案,只能调解。她并非怕当事人到法庭闹事,她知道判决又快又省事,但很难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加剧矛盾。相邻纠纷有他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处理不好后果难料。她主动出击,一边抓紧时间找双方当事人谈话,边调解边摸透案情,一边思考最佳的调解方案。原来原告因丈夫去世早,家庭经济困难,想等孩子上完大学后新建楼房,并把前后门换向,现被告的围墙挡住了原告的家前门,但对原告的房屋的通风、过道、采光等影响并不大,了解这些情况后,她立刻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围墙暂时不拆,等原告做新屋时,被告主动拆去围墙。方案一出,双方都很满意,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名。通过何韵同志40多天的努力,两家依旧是亲戚依旧是邻居。
“抚养案件呼唤亲情”。2009年10月她承办了一起抚育纠纷案,原告因母亲去世后反对父亲再婚,没有处理好和继母之间的关系,导致父子关系僵化,被告拒付已满20岁正在上大三儿子的生活费和学习费,父亲认为儿子已满20岁属于成年人应当独立生活。儿子认为自己尚在校读书无经济来源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案件一到手她就准确的抓住本案焦点“如何界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法律概念,对这一点法律界本有争议,她灵活把把握住法律尺度,根据实际情况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原告的要求是合法的,何法官耐心地给被告讲了法律知识,进行了说服教育,使被告正确地认识到再婚是其合法权利,抚育子女同样是他应尽的义务。同时对原告进行了教育,追求幸福再婚是其父亲的权利,应当支持和理解。原告认识到自己的不对,当面向其父亲和继母道歉,被告也即时履行了原告上大学最后一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9000元,其余问题自然也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