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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婚姻二次起诉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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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宗辉 郑娅利   发布时间:2011-03-30 16:49:35 打印 字号: | |
  2011年3月29日,汨罗法院成功调和一起原告第二次起诉的跨省离婚案件,当事人欢欢喜喜牵手走出法院大门。

  原告陈某系湖北省房县人,被告杨某为湖南省汨罗市人。双方在外打工期间相识恋爱,2007年3月举办结婚仪式,8月生下一女儿,09年7月才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前期感情尚可,后因被告无端猜疑,原、被告之间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原告于2010年4月向汨罗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2011年2月,原告再次向汨罗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过程中,双方态度都比较谦让,意思都随对方怎么处理。承办法官认真的分析了双方之间感情出现裂缝的原因,主要还是双方缺乏理解与沟通,感情完全有和好的可能。同时双方的亲属都规劝,被告也很显诚意,当场写出保证书保证带好小孩,不赌博,一心共同建设好家庭。原告也决定再次给被告一个机会,双方携手回家。
来源:汨罗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杨宗辉 郑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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