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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民法院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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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欣辉  发布时间:2011-04-02 08:46:18 打印 字号: | |
  3月28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作为一名新晋公务员,一名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官,我对总书记的讲话深有体会。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为了更快更好的贯彻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依法行政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在立案、审案、结案直到执行的过程中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事,知法守法,要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避免处理问题走弯路,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但要求法院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更要求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的司法工作人员要针对农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的实际,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对农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农村形成而不懈努力。

  任何问题,重点在落实,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员都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创新形式,多措并举,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真真正正的把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生活中去。

文章出处: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王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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