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汨罗法院自3月份开始,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针对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和恶意降低履行能力等规避执行行为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汨罗粮食局与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该公司占用汨罗粮食局的仓库拒不搬迁,而需要搬迁的均是大型设备,重量上万吨,采取强迁措施,工作难度特别大,且在强迁中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希望该公司能主动搬迁,该公司开始一直敷衍,到后来法定代表人竟避而不见。
针对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该院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司法拘留,但因其一直躲藏不见面,一时无法采取措施。执行人员将情况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后,并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衔接。在地方派出所大力协助下,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了拘留。近日,该公司慑于法律的威严已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