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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联动执结七年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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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锋玉、吴呈章  发布时间:2011-04-21 13:59:09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平江县电影公司的退休职工周某收到了一笔执行款,激动不已,他紧紧握住执行人员的手,连声道谢。送款的是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和长寿镇桂丰村的协助执行员张晓阳,由于执行联动机制发挥大作用,一起判决生效七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1996至1997年,平江县长寿镇桂丰村冯某两次向县电影公司周某的父亲借款共5500元,并约定月利率为3%,限期归还。此后几年,冯某偿还3000元。2002年元月,冯某将所欠余款及息金合计1万元,向周某父亲重新出具欠条。此后,冯某分六次偿还周某父亲1150元,仍欠8850元。2003年,周某父亲病逝,该债权由周某继承。2004年,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冯某偿还欠款,并表示放弃2002年元月以后的利息。同年三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冯某偿还周某债务8850元。

  判决生效后,冯某未予偿还债务,周某遂向平江法院申请执行。受案后,执行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到冯某所在村组了解情况,上门做工作。但冯某长期在外打工,家里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多年一直执行未果。2008年,平江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全县各村聘请协助执行员,建立执行网络。负责执行周某案件的法官多次与桂丰村的协助执行员(即该村的村主任)张晓阳联系,请他注意冯某的动向和财产线索,以协助执行。今年,由于该村部分土地被征收,冯某家也相应会得到一笔征地补偿款。村主任张某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经协商,从冯某的补偿款中拿出9000元作为周某的执行款,并送到周某家中。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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