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普通的茶叶包装袋,里面却竟然装着毒品。毒贩们的这些貌似“高明”伎俩却终究逃不过警方的“火眼金睛”。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及冰毒196克的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为了维持平日吸毒的巨额开支,家住湘阴县文星镇的“瘾君子”刘某绞尽了脑汁。想来想去,他还是觉得“以贩养吸”的方式最快捷、轻松。2010年上半年,刘某通过“毒友”介绍,联系到了成都的贩毒人员魏某(已逮捕)。当年9月11日,刘某从长沙乘飞机来到成都,在成都市凯宾酒店某房间内以每克270元的价格从魏某手中购得98克冰毒。为掩人耳目,刘某将毒品装在茶叶袋中,并且在回程时选择了先从成都乘火车到邵阳,再乘汽车从邵阳途径长沙辗转回到湘阴。次日上午,刘某刚到家就将运回的毒品以37000的价格转手贩卖给湘阴的钟某。“一趟就赚了一万多元!”虽然经过一路奔波已疲惫不堪,但一想到今后的毒资有了着落,刘某不禁欣喜若狂。当年9月18日,刘某故技重施,将毒品运回湘阴后,即联系钟某到其租住屋中,商议将98克冰毒以37000元的价格贩卖给钟某,并约定货先带走,改日付款。
正当刘某为再次得手而沾沾自喜时,布控的公安干警破门而入,将手铐戴在了他手上。警方当场从钟某身上搜获可疑毒品2大包,在刘某租住屋中搜获可疑毒品3小包和麻古疑似物1粒。经鉴定,可疑毒品5包,净重99.2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刘某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