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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瘫痪夫不管 法院判决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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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1-04-29 07:59:42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少来夫妻老来伴”。人到老年,谁都希望能和自己的老伴相濡以沫,相互搀扶,享受“携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晚年生活。然而,这一切对于因病瘫痪在床的湘阴县文星镇三井头社区居民易??怖此担?皇且2豢杉暗纳萃??月22日,湘阴人民法院对这起扶养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由被告龙某承担妻子每月扶养费300元,并承担原告的门诊医药费225元。

  2003年上半年,年过半百的易??灿肓?尘?私樯芟嗍叮?捎诹饺司?焉ヅ级嗄辏?谙嗍恫坏桨肽旰螅?饺吮阌?003年7月31日登记结婚。2008年9月,龙某与老伴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离家出走,住到他大儿子家。一个月后,易??餐环⒅蟹缣被驹诖玻?桓媪?橙匆恢泵挥懈旱R揭┓押蜕?罘眩?参椿丶衣男蟹鲅?⒄展艘逦瘛C娑岳习榈牟还懿晃剩?啄乘咧练ㄔ海?肭笈辛盍?吵械T谒?纳?罘鸭耙揭┓选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原告易某因患病瘫痪在床后,作为丈夫的龙某理应从生活上、经济上进行照顾和帮助。但考虑到被告龙某年迈多病、工资不高的现状,以及原告自身享有医疗保险、每月有160元低保金等具体情况。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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