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省高院副院长张明松、岳阳中院院长杨太平、省院刑二庭庭长李宇先、刑二庭业务指导组组长黄燕一行,在岳阳中院副院长龙建新的陪同下,亲临汨罗法院调研指导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汨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冯波出席了调研座谈会并致词。
张院长一行认真听取了该院副院长何新京关于汨罗法院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作了重要讲话。张院长充分肯定了汨罗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总结了经验,发现了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张明松指出,量刑规范化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从试行到常态需要一个过程,要尽快缩小这个过程的周期。要放开思路,大胆创新,展示自己的特色,不要局限在15个罪名之内,要全面探索研究。
张明松要求,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要积极探索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机制,协调好关系,进一步形成联动态势。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实际成效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杨太平指出,量刑指导意见不是法定意见,不能将指导意见视为法定条文,要区别对待,灵活运用。他认为,刑事诉讼证据一定要到位,证据不齐的材料立案庭可以不予立案,经刑庭先审查后,证据齐了再立案。关于酌定情节的问题,必须书面进行表述,如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家庭背景、社会表现都要体现。在审理报告中要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说明,对确有困难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杨太平强调,量刑规范化有利于社会构建和谐,我们借鉴了浙江、江苏的经验,也要探索自己的新路子。要有创新的精神来探索量刑规范化的指示,逐步完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