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法院白马寺法庭处理了一件因冲动引起的离婚纠纷。
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1986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87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之后二人同在家务农,生育了两个男孩,大儿子现已结婚自组家庭,小儿子在外工作也以独立生活,夫妻两人生活的平淡但是幸福。婚后两人感情一直都不错,但在2010年,张某为生计外出打工,留刘某在家照顾老小。张某在外工作期间听到村上闲言碎语,似乎刘某与同村一名男子来往频繁,关系密切。张某回家质问妻子,刘某自认清白,一再否认,由于没有证据,张某自得作罢,但对刘某看管更为严格,常为一些小事疑神疑鬼,家里矛盾也日益升级。2011年正月过后,张某与刘某又因为同样的事情发生争执。在拉扯过程中,刘某不小心摔倒造成头部受伤,一怒之下,刘某来到湘阴县法院白马寺法庭起诉离婚,之后,更是躲避张某不愿与其见面。
在案件的受理过程中,细心的承办法官察觉到刘某起诉离婚存在一时之气,对于丈夫的怀疑,刘某实在无奈。之后,承办法官又被告张某联系,在对其耐心劝导之下,张某也承认自己怀疑妻子确实有过分的地方。另外,张某也向承办法官反映,村上刘某的朋友曾和他说过,刘某起诉离婚确有后悔之心,只是被丈夫冤枉让她难以做人,现在起诉了更是不好意思再回去。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劝说被告,如果真想挽回妻子的心,就一定要学会真诚的沟通,一个家庭能够幸福最重要的就是要相互信任。张某在劝解过程中频频点头,答应以前的事情不再追究,以后会好好对待妻儿,重建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庭。最后,两人终于有说有笑并肩离去。
法官寄语:婚姻中出现纷争在所难免,当遭遇婚姻触礁,要理性,要沟通,切勿因一时冲动毁掉辛苦建立的幸福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