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7日,我收到了湖南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这一天我特别开心,读研是我多年的心愿,终于可以圆梦了,同时,心里也有些忐忑不安,因为在职读研期间,每年要进行集中培训,需要请假一个多月,我刚分配到法庭,法庭里工作比较多,少一个人意味着庭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量增大,确实不太合适。当我将我的顾虑向庭长提出时,庭长祝贺我被录取,并且要我放下心理负担,好好去学习,将所学知识更好的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同时让我向主管院长汇报。在我向主管院长请假时,主管院长也向我表示了祝贺,表明了院里重视学习型法院建设,要努力培养知识型、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希望我能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湘阴县人民法院这个大家庭,我深深的感受到领导、同事对新进人员的重视和培养,更坚定了要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的决心。
在校学习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法学院安排了宪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法、法理、法律英语、法制史、特色理论与实践等课程共计三百二十个学时,上课时间安排得非常紧凑,除周一没有安排课程我正常上班外,基本上每天上课时间都是从早上八点半至晚上九点半。对于已从事法律工作多年,而理论基础尚属不牢的我确实是一次吸收知识、夯实理论基础的好机会,对自己的毅力也是一种挑战。湖南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授课各有特色,他们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的老师还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们教导我们的不仅仅是相关法律知识,更多的是一种学习和研究问题的方法、一种学术态度、一种法治的思想和理念,在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我感觉到自己各方面都有了提高,特别是思想得到了升华,这些思想其中就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法律信仰。孙中山先生曾说过:“大凡人类对于一件事,研究当中的道理,最先发生思想;思想贯通以后,便起信仰;有了信仰,就生出力量。”目前我们的年轻一代缺少信仰,公众对法律缺乏信任,作为一名初任法官,如何让自己的法律思维千锤百炼,让社会认知能力迅速提升,发挥法律人在树立法律信任过程中的表率作用,成为我研究法学的方向和动力。
徜佯于岳麓书院、朱张讲堂、自卑亭阁、爱晚枫林,我了解了千年学府的教育历程,校园里蓬勃昂扬的青春理想、严谨勤奋的治学氛围,使我为自己能成为其中的学子感到骄傲,而面对学校图书馆浩瀚如海的书籍和数字资源,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在职的法律硕士生,特别是一名初任法官,能有这样的机会去接触最前沿的法学理论,还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每一天的光阴呢?要知道,生命会因努力而精彩,生活会因拼搏而充实,学业会因坚持而成功。
不知不觉,一个多月的学习时间即将过去,我不再有初时的忐忑心情,我舍不得学校的学术氛围,也舍不得朝夕相处的老师和同学,老师是那样的博学多才、和蔼可亲,同学们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在学习中我们加强了沟通了解,在师生联欢会中我们建立了深厚的情谊。但是作为在职读书的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将所学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这既是我们学习的动力,也是学习的宗旨。
最后,我想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来勉励自己:“一是要把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加强自身思想品德修养,立为国奉献之志,立为民服务之志,以实际行动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二是要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切实掌握建设国家、服务人民的过硬本领。三是要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思想成长、学业进步、身心健康有机结合,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
文章出处:湘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