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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法院反规避执行攻克了一批执行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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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元保  发布时间:2011-05-11 11:01:19 打印 字号: | |
  用活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汨罗法院巧妙运用军事策略,探索反规避执行新途径,攻克了一批执行难案。

  斩首行动即用巡航导弹和精确制导导弹对敌方进行军事打击,通过精准打击,首先消灭对方的首脑和首脑机关,彻底摧毁对方的抵抗意志。“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形象反映了这种思想。“斩首行动”的要素是快速、精确、内应。

  工人受难,老板要赔偿

  许某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杨某系大荆镇基建队长,被执行人吴某系工地包工头,被执行人郑某和李某系事故部门责任人,双方均系汩罗市大荆镇人。许某在大荆基建队某工地做工,在和郑某一起搅拌水泥时不慎被搅棍打伤.经汨罗法院判决大荆基建队和三被告各应赔偿许某10000多元。因被告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原告于2010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地头蛇”发难

  法院在分别向四被执行人执行时,杨某仗着自己是镇基建队长,又是乡人大代表,经常以判决不公、公司财务困难等各种理由规避执行。经查,该公司财务帐上确实没有钱,其他三被执行人家里也的确困难。一方是有身份、有履行能力的镇基建队,另外三方是经济确实比较困难的农民工。其实另外三方一直在观望,看法院怎么去执行杨某,杨某有关系,法院不能把他怎样,杨某执行下到位,他们三个就有理由推脱。箭已在弦,不得不发,执行法官研究后,决定采取斩首行动。

  斩首行动,法律显神威

  执行法官多次跟杨某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要其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判决,杨依然一意孤行,经批准,法院决定对杨某实施司法拘留。迫于法律的威严,配合强大的心理攻势,仅在拘留所关了一天,杨某就主动履行了债务。在一旁观望的其他几个被执行人知道杨某被拘留后,知道大势已去,马上也主动承担了赔偿责任,案件圆满执结。
来源: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 唐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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