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赔偿款,在楼区法院法官两年的思想工作和协调下,终于返还到了当事人李某手中。
2009年7月,因经济纠纷,李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到岳阳楼区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后,陈某拒不履行,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陈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成了执行难案。由于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没有执行,李某便四处上访,给法院执行带来了很大压力。
在过去2年内,该院法官一直将该案件作为重点执行案件来抓。据查,陈某平日生活拮据且银行并无存款,但曾借给第三人罗某一笔钱至今未归还。了解情况后,该院法官先后近20次组织李某、陈某、罗某协调,三方终于在近日达成了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