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5月11日)上午,湘阴县档案工作会议在湘阴宾馆隆重召开。会上,湘阴县人民法院被县委、政府授予 “2010年度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该院档案员陈中伟被评为“全县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湘阴法院档案室现有以诉讼为主体的档案五万多卷。近年来,该院始终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从基础工作入手,狠抓日常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服务态度,积极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使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力求档案工作有创新、有突破。
强化档案基础建设,提高档案工作地位。
为了切实加强档案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该院党组非常重视,在人员安排、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坚持做到常抓常议,并把档案工作列入每年的岗位目标考核内容,与审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在严格遵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室工作管理制度》等多种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案卷质量把关制度。诉讼案卷均附带案件质量自查表,要求承办法官、庭长、主管副院长层层把关,审管办定期检查和抽查、档案室认真检查。同时,认真抓好档案保管工作。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湿、防强光等措施,坚持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制度,强有力的管理确保了全部档案资料保存完好。
规范档案管理,服务审判工作大局。
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严格档案查、借、阅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在“服务”二字上下功夫。对上级单位、政法机关的调卷,承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经院长批准后方可调卷。当事人需复制档案资料的,由档案员持卷复印,不能随意让当事人私自复制。从而防止了档案资料泄密、毁损、丢失等现象的发生。对历年来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清理,编制了《全宗说明》等检索工具,还汇编了《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文件汇编》、《裁判文书汇编》等档案资料,把“死档案”变成了“活资料”,方便了干警查阅有关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
加强诉讼案例的编研,给力普法宣传教育。
该院档案室通过利用馆藏档案提供的丰富案例,整理编写普法讲义9份、6万余字,采取以案讲法的形式,深入企业、学校、部队和农村举办法制教育讲座12次,受教育听众近余人次,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推进了全民普法教育进程,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其中,该院档案室编写的《“订金”不是“定金”》 、《湘阴法院“亮剑”治“老赖”》、 《3・15来临:看看这些案例 学学怎么维权》等案例汇编文章经《湖南日报》、《岳阳晚报》发表后,被各大网站相互转载,收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