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湘阴县法院白马寺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通过法庭的调解,最终使矛盾比较尖锐的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高某与被告郭某2000年相识,不到半年就登记结婚,并于次年生育一女孩,但是因为婚前的了解不够,双方于2005年分居至今,小孩一直随父亲郭某生活。两年前,郭某被查出患有白血病,生活压力逐渐变大,经济情况愈发困难,而高某起诉离婚之前失去了在长沙的工作,生活来源暂时中断,经济条件也不宽裕。
庭审过程中,双方互相指责对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负有重要责任,引得双方家属都争执不休,经过主审法官的劝说甚至申斥,才使双方冷静下来继续案件的审理。当庭调解时,双方仍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也为了原被告双方的小孩尽可能少的受到伤害,主审法官组织双方分别进行调解,与原被告双方讲法律法规,聊乡土人情,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使得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和和气气的解除了婚姻关系。高某表示将会努力找寻新的工作,将每月给小孩的抚养费适当提高到500元,而郭某也表示理解高某离婚的要求,会在照顾好自己身体的同时照顾好小孩,并希望高某有空多来看看小孩。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之后,高某的几位长辈拉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感谢法官完满的解决了这一事情,你们真是做了一件大好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