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婪字近于焚。它告诫人们的是贪婪之欲要有所控制,否则可能会惹火自焚。5月12日,在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马某这个小老板就因贪婪之心过大,妄想通过“歪路子”挣轻松钱,不料最终以坐监收场:其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马某从2005年起经营小企业,一是投资入股“湘平江03xx”号船的经营,二是和舅哥姜某在县城经营建材生意。可到2006年底,未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赚钱心切的马某又想不劳而获,2007年1月1日,马某与几位“湘平江03xx”号股东将船整体以610万元卖给别人,之后他又开始无心经营建材店,将生意丢至一边,开始“写码单”(六合彩)和扳砣子打牌,期间只亏不赚。在这样的情况下,马某并没有及时醒悟过来,仍旧做着轻轻松松赚大钱的美梦,为了能够让建材店生意有所起色以及继续买码赌博,他隐瞒自己亏欠的情况,编造谎言,以自己投资入股的“湘平江03xx”号船有分红,目前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杨某、胡某等14名受害人骗取现金58万余元,之后一再推脱欠款并藏匿行踪。2010年3月,杨某、胡某等受害人向岳阳县公安局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