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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法官巧手解开“执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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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建明  发布时间:2011-05-19 10:35:51 打印 字号: | |
  执行难,难在当事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确实值得人们同情,难在群众的不理解。然而,法律无情人有情,岳阳县法院执行法官钟海雄同志在执行这些案件时,凭着“嘴勤、手勤、腿勤”的六字精神,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他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易某某房屋强制迁出一案中,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巧手解开“执行结”在当地传为佳话。

  2005年,易某某的丈夫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向刘某某借款2万元,借款期限到后,易某某的丈夫无力偿还,只好把房子抵押给了刘某某,并将房屋产权过了户。后经本院审理,判决该房产属于刘某某所有。钟海雄接手这个案子后,深入当地了解到:易某某的丈夫因欠债太多,已外出两年毫无音讯,易某某带着两个子女,虽说易某某勤劳、朴实,没日没夜地干活,但一年微薄收入仅能糊口,当地的基层组织和附近的村民十分同情易某某的遭遇。法院张贴强制迁出的公告时,当地村支书说:“人家孤儿寡母,本来生活就十分艰难,法院将他们赶上街头,我们不答应”。

  在此情况下,钟海雄不畏艰难,先后20多次找申请执行人,要求他让步,找被申请执行人,要求她想方法,找当地基层组织和被申请执行人的亲友,要求他们想方设法,帮助易某某渡过难关。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感动地说:“我非常佩服钟法官的敬业精神,2万元钱我是2005年借的,5年了,只要她把本给我,利息我全部放弃。”被申请执行人易某某说:“钟法官设身处地为我着想,对方又作了那么大的让步,我再不努力就对不住钟法官了”。当地基层组织和易某某的亲友纷纷伸出援助的手,今年5月10日,易某某终于凑齐了2万元钱交到执行局,一个执行“死结”终于被钟海雄法官的巧手解开了,案件执行后,当地群众十分满意。
来源: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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