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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创新人才选任机制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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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 研  发布时间:2011-05-26 09:58:05 打印 字号: | |
  岳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中院提请的23名法官进行任免,其中提请任命的13名法官全部高票通过。

  中院在选人用人上,把工作需要摆在第一位,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给想干事的人以机会、能干事的人以舞台、干成事的人以地位,逐渐走出一条人事改革创新之路。

  审判委员会委员的选任 告别论资排辈

  作为一项特殊的中国式司法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发端并植根于中国本土文化氛围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功能作用。“审委会是法院最高的一级审判组织,但以往更多体现为一种行政待遇,有些同志退线或转岗,不在审判一线,仍然保留委员职位,这不利于案件的审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太平谈起审委会委员选任时感慨地说到。

  早在2008年,杨院长提出,院班子成员退线后,不再兼任审委会委员。这一提议得到全体院班子成员的积极响应。今年退线的副院长李杜芳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玉和表现出高风亮节,身体力行地执行党组倡议,不再兼任审委会委员。

  随后,中院在审委会委员的选任上又迈出大胆的一步,规定:审委会委员让在审判业务岗位上的同志担任。非业务庭室的同志,不被提请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从业务庭室调入非业务庭室的审委会委员不再担任委员。这种选任制度为干部管理选拔注入了一股新风。杨院长说:“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专家型法官的培养,充分发挥优秀审判骨干资源作用,尝试让那些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法官进入审委会,完全打破论资排辈模式,将审判委员会组建成‘精英化’的审判班子。”

  新任审判员的提名 打破传统作法

  过去,凡任助理审判员三年以上,均可向人大提名晋升审判员。这种简单的报批方式并不利于人才的成长。做好做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助理审判员跨越为审判员似乎只是时间问题。

  今年,中院提出,符合提请任命的助理审判员必须按工作业绩、工作作风、任前法律考试成绩择优提名。在制定方案时,岳阳中院提出“三不提名”:工作业绩不优者不予提名(即结案数在平均值以下的不予提名,发现一起差错案件的缓一年提名);工作作风不廉者不予提名;任前法律考试成绩不佳者不予提名。这种提名方式相对往年的传统作法,是法官队伍建设的一大进步,对法院选拔人才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今年4月,通过层层筛选、优中选优,不少年青法官脱颖而出。他们均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精、品性好、作风正,任前法律考试成绩优秀,其中最高为96分,最低也有87分。1-4月份,他们人均结案数是院人均结案数的1.7倍。其中业绩最优的,结案数是院人均结案数的3.6倍。

  5月25日,杨院长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为13名法官颁发了任命书,并拍照留念。刚刚被任命为审判员的陈敏在接过任命书时激动地说:“今天我感到无比的荣耀。接着印有国徽的任命书不仅是对我工作的肯定,更是促使我今后努力干好工作的动力。”而这次未被提请任命的同志也均表示服气:“这种提名方式科学、实在,既使自己看到了不足,受到了鞭策,也找到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同样的资历有的被评上有的被淘汰,今后熬年头等提拔可不行了。
来源:市中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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