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一位81岁的老法官走上了全省第五期预备法官培训班的讲台,为380名马上要走上法官岗位的年青人好好的谈了谈如何办理刑事案件。
老人名叫刘先惠,1952年就来到法院系统工作,是湖南省法院副厅级的退休干部,可以说见证了中国司法的变迁,成长,用省法官培训中心简龙湘副主任的话来说:老人家是很多很多法官的老师,为法院系统培养了一大批的人才,也是我们大多数学员的爷爷辈法官!
刘先惠老人虽然白发苍苍,但是看得出来老人家精神很不错,并且热心为法院的教育培训事业发挥余热,授课的前一天,老人家特意整理了原来办理或者参与过的案件资料,精心挑选了十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并整理成册分发给了每一名学员。他说,办案首先要主观正确反映客观,一起案件的事实认定要通过仔细的思考推定,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才能定案,积极调查取得的物证、人证以及鉴定结论与犯罪人交代的一致才是“铁案”。证据要与合法合理的事实是统一的,以后我们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除了认真查阅全部的案卷材料,还要反复推敲,从案件的各个侧面观察,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发展,才能做出比较客观的判断,千万不能粗枝大叶,漫不经心。对于证据,,还要注重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统一,在仔细阅卷之外,还可以通过实地调查,与当事人会面讯问情况,抓重点、抓关键,写出调查报告来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
在讲课的过程中,刘先惠老人的话语中时不时流露出对于我们青年法官的期望,他寄望我们以后能在法院工作中展翅高飞,我们是法院未来发展的希望,有着远大的前程,但是要注重司法为民,办好案、做好人,凡事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才能符合人民的利益。
两个多小时的讲课过去,老人家最后意犹未尽即兴做了一首诗送给我们,我们也衷心祝愿老人家在端午节即将到来之时身体健康,以后多为年青后辈传授经验与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