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自律的法官队伍,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在传统佳节端午节前夕,湘阴法院于6月3日上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该县最近颁发的《湘阴县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试行)》。
该规定是湘阴县委、政府在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后,经过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后颁发的。《规定》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应坚持做到“一倡导、两反对、三严禁”,即倡导文明节俭的社会风尚;反对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敛财,严禁公款送礼,严禁利用公款和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对国家公职人员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名义,利用生儿育女、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建房乔迁、生日寿诞、调动升职等事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行为作出等作出了明令禁止。《规定》同时对国家公职人员允许操办的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的范围、操办宴席的规模及非亲属关系的个人所送礼金的标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夏常凯院长在学习大会上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执行《规定》的各项要求,坚持做到“一倡导、两反对、三严禁”,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