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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巧用善良风俗化解民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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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子牛  发布时间:2011-06-07 08:50:4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平江法院长寿法庭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办理了一批民事案件,收到了良好效果。他们针对婚约彩礼返还、继承、分家析产、赡养等案件的特殊性,结合本地风俗习惯,把法律的原则精神与当地的风土人情、善良风俗结合起来,让法律更贴近基层、更贴近群众、更贴近生活,使裁判结果更容易为群众接受、理解。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类型民事案件不断探索,长寿法庭根据本地实际,把善良风俗运用于调解,运用于认定案件事实,运用于裁判文书说理,据初步统计,全庭今年1-5月以来,办理这类案件近30件,均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积极运用俗语、说理释法。运用俗语调处民事纠纷,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增强法官的亲和力;有利于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紧张气氛,有利于提高民事诉讼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自觉履行率,更大限度的促进了和谐。

  二、利用乡规民约和乡村宗族力量,构建调解大格局。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农村户族的力量配合、协助法院化解了大量的民事案件,现在我庭已经形成了以法庭为主体,乡(镇)、村共同参与的民事调解大格局。

  三、尊重民俗习惯,合理安排时间。在平江,人们认为,如果正月打官司,今年一年将会不走运,官司缠身。为了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在正月期间特别是正月十五之前,尽可能不找当事人应诉、开庭,防止造成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形成对立。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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