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法官巧借电话调解 快结交通事故纠纷
分享到:
作者:贺应征、黄斯琴  发布时间:2011-06-08 09:11: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阴法院新泉法庭办案法官通过电话调解,快速了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0年11月,被告李某驾车沿S308线由西往东行驶至城西镇某地段时超车,与同向行驶在其右侧的原告颜某驾驶的助力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助力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负事故责任。因被告李某除支付两万多元医疗费外,其他费用损失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赔偿损失费用共计15万余元,为李某所驾车辆承保交强险的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代为赔偿,超过限额部分由李某予以赔偿。

  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原告家境不太好,巨额的治疗费用已经让他的家庭雪上加霜,急需因损失造成的赔偿费用。该法官立即与被告方取得了联系,并且几次主动到被告所在地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但因路途比较远,原被告双方由于种种事由不能聚在一起,办案法官采取了通信手段,利用手中的电话与双方进行反复的沟通,积极给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最后,被告方表示同意由法院主持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纠纷以电话调解方式在一个月内顺利做到案结事了,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金钱,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双方的一致好评。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