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具体要求。2010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通报表彰了40个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些举措反映了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全面建设的重要支撑和保证。
一、法院文化的内涵
法院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司法审判工作的特征。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法院文化的内涵看法不同,尚未统一。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许建岳从法院文化的概念角度出发,认为:“法院文化是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围绕司法活动所形成的具有法官职业道德、特性的政治思想,法律信仰、法治理念、法律思维、法律方法、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等的观念形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编《全国法院学述讨论会参考资料精编》273页)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童国梁则从法院文化的功能和作用角度提出:“法院文化是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全体干警,在审判实践与法院管理过程中由信仰、道德、理念、价值观、思维、情趣等精神文化的作用,通过制度文化、文人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所表现出来的各要素的总和。以精神特质、制度特征、文人特色、行为特点、和物质特性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反映的是心态、质态、情态、体态和物态文化,其功能体现于励志、益智、审美、怡情、育人。”(人民法院报2011年5月23日第五版)。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严有根、晏志强从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角度表述为:“法院文化建设内涵,是以法官为主体的全体法院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公平正义为特征的、以追求法治为标的、以凸现法院特点的知识体系、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准则、外在物质化体现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人民法院报2011年4月20日第五版)。以上三种表述侧重点各有不同。
综合以上说法,法院文化实质上是一种体现法院审判工作特色的精神体系,由社会形象、价值观念和工作氛围组成。其中:社会形象可通过法官身着的法袍、制服,配戴的徽标、标识,办公大楼、审判厅的装修、装饰和环境布置等体现;价值观念与“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一致;工作氛围则由和谐的内部关系、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丰富的文化活动等营造。法院文化是法院全面建设的重要部分,是指导法院队伍建设和促进审判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今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以案件的形式涌入法院,给法院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媒体监督日益广泛,新型案件逐渐增多,对法院的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法院的社会形象更加关注,特别是审理一审案件较多,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频繁的基层法院,更要注重自身的形象建设。二是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审判任务重、工作强度高、心理压力大,而办公和生活条件普遍较差,工作氛围紧张,业余文化生活单调,不能起到放松身心、缓解压力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了上影响了基层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全国法院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法院的干警数又占了法院干警总数的绝大多数,从人数上看,是金字塔形,而从办公、办案以及干警们的生活条件上看,则是倒金字塔形。因此,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应在基层。通过全面加强和推进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实现提升法院形象、净化审判环境、和谐内部关系、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一)有利于牢固树立和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这个现代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就像一面高昂的旗帜,引领着人民法官更好地履行职能。这是当今时代法院工作的主旋律,只有充分利用文化所具有的塑造主体的技术性功能的作用,引导广大干警按照价值观的要求立身做人,公正司法,体现价值。才能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的司法理念,净化干警的灵魂,提升干警思想境界。
(二)有利于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今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强调:“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基层法院的法官们在审判实践活动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活动最直接,对人民群众的需求、渴望、困境最了解,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这就要求广大基层的法官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推进法院文化创建活动,锻造出公正、清廉、亲民的良好法官形象。把司法的权力和责任统一到为人民服务上来,真正做到人在民中,民在心中。“一枝一叶总关情”,急群众所急,帮人民所难,解百姓所忧。
(三)有利于增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专政机关之一,法官们运用国家赋予的审判执行权力,通过审判执行的一系列活动,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重任,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言而喻,不可推卸。法院文化应当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已任,追求历史与现实、法律与文化的和谐。法官要在法院文化的熏陶下,服从党的领导,服务于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敢于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责任。
(四)有利于缓解压力,提升心境,愉悦地工作。基层法院干警们的工作压力之大,工作环境之差,生活条件之艰苦,是可想而知的。通过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有效实践,切合实际地开展一些教育、引导,文娱体育等活动,就可以大大缓解干警们因大量的脑力劳动和繁重的审判任务所产生的强大的精神压力,提升干警们身在基层、胸怀天下、全心执法、以身护法的开阔心境,让他们在审判执行一线既紧张又愉快地工作。这既反映了广大基层法官的愿望,同时也符合法院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三、当前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
全国各地有3000多个基层法院。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员稠密不均匀,地理环境差异较大,当地人民群众受教育的程度不同,风俗习惯、风土人情都存在很大的差别。法官是人民的一员,他不可能超越现实,也不可能在真空中生存,只能融入到当地的社会文化氛围中。所谓入乡随俗,约定俗成是也。要想通过寥寥数语考量出全国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是不可能的。笔者就所在地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做一些分析研究,为探寻解决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办法的领导和学者们提供一些素材。
(一)从领导的观念上看,有的重视,有的轻视,有的忽视。
重视法院文化建设的领导认为: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队伍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文化是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法院文化则是以法化人,以律育人。通过文化建设把人育好了,队伍建设的目的也就自然达到了。所以无论从软件还是硬件的投入,无论是领导的重视还是管理上的加强,都舍得下功夫、花本钱。这样的法院文化就会有声有色,有形有象。通过加强文化建设激发出干警们无限的工作热情和活力,即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又可以达到一箭双雕、一石二鸟的目的。
轻视和忽视法院文化建设的领导则认为,一方面当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审判工作任务繁重,无暇顾及。另一方面,法院的经费十分紧张,保障办案都很难,而法院文化建设的硬件投入又要大量的经费,无能为力。再一方面是当前社会发展非常快,干警们回家后,上网可以玩游戏,打开电视能听到歌声和欣赏各种故事片;出门有舞厅、茶楼、酒吧。法院再投入就是一种重复建设,多此一举。殊不知,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有‘四个提高’:广大干警思想政治觉悟有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人民法院队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如果能够达到这样“四个提高”,也就不会认为“无暇顾及”,“无能为力”和“多此一举了”。
(二)从经费投入上看,有的舍得,有的吝啬。
舍得在文化建设上加大投入的法院,并不一定有多少余钱剩米,而是有计划的安排,每年在法院文化建设上办那么一到两件实事,年复一年,时间一长,就会有效果、有成果、有看头。有些硬件的投入会长期发挥作用,并不需要大量的维护经费。例如篮球场、乒乓球室、健身房、图书资料室、文化走廊等。而舍不得投入的法院,也不一定是经费十分紧张,他们没有想到从餐桌上、车轮上、办公费用上节省和挤出有限的经费来加大文化建设投入是完全有可能的。而是认识不到位,没有看到在法院文化建设的投入会收到臆想不到的效果。
(三)从管理层面上看,有的是制度完善责任到人,收效明显,而有的则是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浪费较大。
军队讲管理出战斗力,企业讲管理出经济效益。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同样可以产生良好的政治效应和经济效益。法院文化建设的硬件投入是要花费一定经费的,例如大到篮球场、健身房的健身器械、乒乓球台等,小到球网、球拍、口哨、计分牌、拨河比赛的绳子等。只要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收放整齐,对大件设施做到防雨、防潮、防冻、防晒,对小件器具做到防丢和防人为的损坏,就可以做到常用常新、随用随有。既可节约大量经费,又方便文体活动的顺利开展。而反之则是放任自流,疏于管理,浪费较大。大件损毁多则上万、少由几千;小件如果不及时收捡,就会出现随用随买,用完即丢的“一次性消费”现象。既不方便使用,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四)从开展活动的群众性角度看,部分干警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基民法院文化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如果没有一部分骨干积极地组织引导,这样的文化活动就不会普及、就不会长久、也就没有生命力。目前,在少数基层法院的部分干警中,仍然存在以下三种状况:一是有的干警认为本单位开展的文化活动水平不高、层次低,不愿参加;二是有的干警感到自己没有一技之长,怕丢面子,不想参赛;三是有的干警因家庭负担重,业余时间主要用来照顾家人,不能参与。
四、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
法院文化建设不是形而上学、高深莫测的东西,而是与法院日常工作和干警生活息息相关。既有形、又无形,既看得见、摸得着,又以润物细无声的形式时刻发挥着作用。所以,要落实好最高法院的指示,抓好基层法院文化工作,笔者认为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这是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关健。
这里所称的领导,既可以理解为单位的一把手,也可以理解为党组一班人。在加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行为文化,都需要必须的场所和一定的经费,还需要占用参与人一定的时间。如果领导不重视,就不可能在有限的办公场地开辟文化建设的活动场所;就不可能从有限的办公或办案经费中拨付出专项的文化活动经费;就不可能允许干警们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从事一些文化体育活动。所以领导们必须把认识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上半年召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对于加强队伍建设,缓解干警们身心压力都将起至重要作用的意义上来。否则的话,将是纸上谈兵,无法落实。
(二)动员广大干警积极参与,这是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
文化建设要达到以文化人的目的,就必须以人为本,要大家能够自觉积极地参与各种活动。例如我们法院前两年组织全体干警参与了岳阳市组织的万民市民长跑健身活动和广场文艺演出活动,参与了岳阳楼区组织的七一红歌演唱比赛和篮球、乒乓球比赛以及市中院组织的岳阳楼杯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始时,有的干警担心怕占用了过多的时间而完不成审判任务,但通过动员教育,使大家提高了认识,积极参加。我们组织了一次拔河比赛,每层楼组成一个参赛队,共有六支参赛队(打破了庭室界线,院领导与干警同是运动员),比赛场地在院家属区的球场,道具是一根比赛绳子两面小红旗两个口哨。比赛开始后,群情激奋、喊声震天,笑声掌声溢满球场,胜负皆乐,喜气洋洋,吸引了不少家属子女前来观看助威。一次传统的拔河比赛活动,花钱不多,用时不长,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实践证明,干警们的积极参与,使大家接受了教育,享受了欢乐,提升了心境,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提高了工作效率。曾超额20%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七化”建设标准法院,全省“五好基层法院”,并记集体一等功。
(三)完善管理制度,这是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保证。
首先要形成一套规章制度。从活动场所的使用,到相关文体器材的保管领用都要严格按规矩办事。否则会产生浪费和损毁的现象。例如我院搬到新办公楼后,充实了老干活动中心的文体配套设施,建立了棋牌室、乒乓球室、阅览室等。但因疏于制度管理,导致文体活动器材丢失、损毁严重。
其次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在单位文化建设的总框架下,根据参与者不同的兴趣爱好,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并明确负责人。比如,在法院工会或办公室统一管理下,成立篮球队、乒乓球队、书法摄影协会、学术讨论调研小组等活动小组,由小组负责人组织开展业余活动。上班时,干警们根据分工在法院各级领导的指挥下开展工作;下班后,他们在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随个人兴趣参加不同的小组活动,此时,小组负责人可以是法院领导,也可以是普通干警,不分职务高低,不论年龄大小,只要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起到陶冶情操、和谐关系的作用就行。
第三就是培养骨干、以点带面。要善于发现有文体特长的干警,创造条件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艺,并学会组织和带动其他有相同兴趣的同事共同参与活动。让他们既是文化建设活动管理者,又是文化活动的参与者,把它们的“管理” 和“参与”两个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四)正确认识法院文化与社会大众文化之间的关系,这是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前提。
文化是一个组织的精神和灵魂,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思想指导和前进动力。大到一个民族,小到一个单位部门,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文化。而法院文化的特色是独立、专业、理性和威严。所以,一直以来法院留给社会大众的印象更多的是尊严感、权威感以及居中裁判的公正性,是一种严格遵循理性和程序,并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官方机构。不少法院在创建法院文化氛围时,都不同程度地接纳了这种意识。这对于塑造法院工作人员的独立、公平和正义的法治追求和法律信仰具有积极的意义。但这也产生了法院文化严肃有余而活跃不够的问题。法院的工作人员也是社会大众的一部分,他们在工作中感受法院文化的同时,也在生活中受到社会大众文化的影响。大众文化的特点是:开放、亲民、感性和活跃。我们应该与时俱进,在法院文化建设的过程中,积极吸收社会大众文化的优点,让二者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例如:在建立院史荣誉室、文化走廊、名人名言辑录牌和图书资料室的同时,也可以建立健身房、乒乓球室、篮球场等文体活动场所,为法官们提供学习、娱乐、交流的场所。还可以经常组织一些乒乓球、篮球、红歌、书法、摄影、法律知识、拔河、主题演讲等比赛活动。这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比赛活动,既可以锻练身体,也可以陶冶情操、还能提升文化品位。使法院始终洋溢在团结协作、理解包容、真诚互助的气氛中。如此一来,使干警们紧张的心情变得愉悦了,繁重的工作变得轻松了。
基层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效工程,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因噎废食。离不开各级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更离不开全体基层干警的积极参与。只要上下各级齐心努力,一定能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法院文化,使基层人民法院在 “公正、廉洁、为民”的旗帜下更好地履行职能,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