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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搬进当事人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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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满意  发布时间:2011-06-30 16:20:19 打印 字号: | |
  “宁肯法官多跑几趟,也不让当事人多走一步”!6月28日上午8:30汨罗法院民三庭法官如期来到被告杨××家中,开庭审理了其与妻子周××离婚案,真正兑现一切方便当事人的承诺。

  40多岁的杨××是一个不幸的人,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但自08年5月在一次安装电梯时不慎受伤以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住院治疗一年多,身体恢复不少,但仍行动不便,语言表达不畅,妻子在用心照顾一年多以后,还是向他提出了离婚,杨××当时根本无法接受,对着法官大发脾气,并发誓“我坚决不同意离婚,也坚决不会让她与别人结婚”。2010年5月法院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后,妻子便住到了娘家,儿子在外工作。家中除了一个邻居保姆安排他的一日三餐以外,杨××只得整日独守空房与电视为伴。

  今年5月妻子第二次起诉离婚,受案后法官先后多次来到被告家中与其交流谈心,了解关心他的生活思想状况。渐渐地,再次见到法官时,杨××已经没有以前的敌意和仇视。开庭这天,他早早安排自己的两个兄弟为法官们准备了凉茶、香烟、水果,原本庄严肃穆的法庭正是在这种家庭氛围下变得轻松了许多,杨××紧锁的心门也渐渐打开。法庭上他如实冷静地表达了自己对目前婚姻的态度和意见,并且相信法院和法官会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庭审很顺利。

  虽然最后调解暂时没有达成协议,休庭后,法官们仍坐下来与被告及其亲友就有关法律知识进行了交流和解释,客观、全面审视了目前的婚姻状况,使被告及其亲友对于法官们能够主动上门、换位思考、以及极富人情味的司法服务表示了真诚的谢意。
来源:汩罗法院
责任编辑:常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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