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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伟 :人民法院应成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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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1-07-01 11:30:49 打印 字号: | |
  【两个维护献计献策】

  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公平正义和井然的社会秩序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法院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力,是公平正义的终局裁决者,应以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为最高价值取向。人民法院只有切实践行了“两个维护”,才能有效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才能实现司法为民的终极目标。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员,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应找准“两个维护”与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成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排头兵。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一是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绑架、抢劫、故意致人重伤、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坚持从严从快,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针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少年犯、老年犯及轻微刑事犯,贯彻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从轻、减轻或免刑处罚,减少社会对立面,使之尽快回归社会改过自新,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二)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注重全程调解。无论案件处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哪个环节,处于一审、再审、信访的哪个阶段,都利用一切机会,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二是注重全面调解。把调解的范围从民事案件扩展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三是注重全员调解。充分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建立承办法官、庭领导、院领导的调解主体层级并调动外部力量,加强诉内诉外的协调配合,形成法院与其他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调解合力,解决纠纷。

  (三)认真落实司法便民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的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打造网络综合服务平台,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切实加强诉讼引导、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工作。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规范接待行为和用语,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目标。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筹措专项救助经费,切实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案件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力度。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真正使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的经济困难得到适当的法律救济。三是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庭办案,积极引导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切实减少当事人的奔波劳苦。

   屈子曾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一项系统而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努力才能实现的伟大事业。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实践在前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捍卫司法公正的高度精心谋划,从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的高度扎实推进,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与时俱进,不断谱写“两个维护”工作的赞新篇章。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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