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也是司法为民的灵魂所在。温家宝总理曾动情的说:“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党政部门、政法机关特别是基层法院,只要有坚持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创新方式方法为手段,着力实现权利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着力实现群众愿望诉求的正确表达和依法处置,着力实现司法公正、执法公正,在司法过程中确保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就能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一、把公平正义作为法官群体的价值取向,是做到司法公正,确保“两个维护”的重要前提。
要提高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必须有一支“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具公信力”的法官队伍,必须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以法官的职业特性为主体的政治思想、法律信仰、法治理念、法律思维、法律方法、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等的观念形态。《人民法院报》评论员文章《“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系列评论之三》指出:近年来,全国“两会”反映最集中、最突出的是法院干部队伍问题,反映队伍存在司法理念不正、司法不公不廉、司法作风不端、司法能力不强、司法公信力不高等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指导思想上出现了偏差,法官群体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离。因此,加强法官思想道德教育,法官职业精神的培养和法官良知回归的呼唤,把公平正义作为法官群体的价值取向,是做到司法公正,确保“两个维护”的重要前提。鉴于此,笔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重视法院文化建设,让公平正义进入每一个法官的灵魂。基层法院可以开展“一院一口号,一庭一警句,一人一格言”的法院文化工程,时刻提醒法官不忘公平正义。可以在每天或每周上班前开展“法官集体宣誓”活动或法官集体合唱《法官之歌》活动,激发法官的自豪感、荣辱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可以利用图片展览和写学习心得等方式促进法官的职业归属感和道德皈依感。
二是重视职业道德教育,让公平正义成为每个法官的信仰。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精神的内核是公平正义,其必须成为法官内心深处不容置疑的真实确认。
三是注重人才队伍建设,让公平正义考验每一个法官的忠诚。人才队伍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基层法院必须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实施人才引航工程,建立符合专业的人才库,培育和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专业审判领域专家型法官等行家里手,带动法官队伍的整体发展。注重把干警的业绩考核评估结果与干警的提拔任用相结合,让有才有德有为的人有位,让有位的人有权可为,培养德才双馨的优秀法官。
二、把公平正义融入到整个审判工作之中,是做到司法公正,确保“两个维护”的根本保证。
一是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行司法绩效考评双轨制,按公正指数和效率指数各一百分进行双百分考评,逐月通报,年底考评,考核结果载入执法档案。
二是狠抓审判公开,大力推行巡回法庭和庭审观摩活动,将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三是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执法监督员制度,将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三、把兑现“法律白条”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是做到司法公正,确保“两个维护”的终极目标。
没有兑现的公平不是公平,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兑现“法律白条”,提高执行公正度,是司法行为最大的价值追求。对于民商事案件而言,裁判的公正只具程序意义,而将裁判文书确认的权利义务予以实现,法律的公正性才得以体现,这正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职责和价值之所在,也是当事人追求的目标。
四、把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着力点,是做到司法公正,确保“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
老案难息,新案频发,重复上访是法院的老大难问题,要妥善处理,真正体现公平正义,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重视首次上访的接待和处理是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接访人要耐心倾听上访事由,弄清其诉求,对能够把握的简单问题,当即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答复,对上访涉及的案子不了解,对上访理由和诉求是否有理把握不准的,不能随意答复,而应当及时转告承办人。
二是区分是非,甄别对错是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前提。对合理、合法的问题,应当依法解决,对有过错的案件,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拖着不办或不予受理或简单维持,对有瑕疵的案件,应当认真纠正工作上、程序上、作风上的失误。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是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上访的根本。
五、把公正廉洁作为公平正义的切入点,是做到司法公正,确保“两个维护”的基本保障。
公生明,廉生威,没有公正廉洁,何来公平正义。
一是要坚决杜绝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实行廉洁责任倒查。
二是要实行重点评查,公开追责,对原审正确二审再审错误的,对责任法官和庭长坚决进行问责。
三是对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的责任法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做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
四是实行八小时以外自律制度和监督制度,净化法官的社交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