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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欣涛:认识社会主义司法规律
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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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欣涛  发布时间:2011-07-11 14:57:56 打印 字号: | |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科学发展观以来,华容县人民法院紧扣为民司法主题,与时俱进地审视审判工作与法院内部、外部的重大关系,探寻其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对做好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审判工作有了一些规律性的认识,促进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认识审判功能扩大化的规律,增强为民司法的能动性。

  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大讨论中,法院干警认识到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审判工作,既不同于封建社会行政兼理司法的坐堂问案,也不同于阶级斗争为纲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手段。法院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决定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经济基础,又反作用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把主要精力转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上来,主动积极地参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的处理,为辖区的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及时而有效的司法服务。2009年,华容县委、县政府吸引外来投资5.5亿元,实施县城沿河北路旧城改造工程,需要拆迁旧房520余户。为了支持县政府做好这项意义重大且风险也不小的工作,法院党委推荐和支持已经退线的原任院长担任拆迁指挥部的副指挥长,派出有10名干警组成的工作组做拆迁户的法律宣传和思想劝导工作,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并立案调解强拆案件120件,对其中无理阻挠拆迁工作的18户实施强制拆迁和搬迁。经过一年半的艰苦细致工作,在政策、法律的规范内圆满完成了整个拆迁工作。

  由于农村基层案件大多是“鸡毛蒜皮”式的小案,收费标准低且征收难,该院各基层法庭曾一度到县城争办有费可收的案件,导致农村基层的司法服务严重不足。认识审判功能扩大化的规律后,法院党委取消了农村基层法庭的收费任务,规范了受案的辖区管理,建立了法庭干警住庭值班制度和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并在3年内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全面加强和更新了法庭的硬件建设,使各庭干警全部搬出了院机关,扎根基层办案和调处经济、社会矛盾。5个基层法庭的办案数,由2007年的760件上升到了2010年的1099件。

  (二)认识审判方式调解优先的规律,增强为民司法的民主性。

  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大讨论中,华容县法院干警认识到,处理对抗性矛盾和严重刑事犯罪,法官应在审判工作中依法行使裁判权,以维护法律尊严和法院权威,伸张社会公平正义。但处理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包括轻微犯罪案件,法官应平等尊重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查清事实真相,诠释法律条文,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主协商,采取双方都能认可、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因此,实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已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大势所趋。

  有了这个规律性的认识后,他们不仅把调解结案作为审理民商事案件的主要方式,认真做好诉讼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执行调解等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而且坚持行政自诉案件主要采取协调的方式,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主要采取判调结合的方式。2011年3月17日,该院受理了团洲乡农民陈怀波遭到同乡杨凯等3人殴打致伤的故意伤害案。该院刑事审判庭在调查案情中发现,这是一起因打牌纠纷引发的互殴人身伤害案,陈怀波在受到杨凯等3人的伤害时也伤害了杨凯,且首先使用了刀具。他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羁押杨凯的同时,也将陈怀波列为犯罪嫌疑人羁押。通过刑事审判,判决杨凯、陈怀波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杨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陈怀波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接着,依法组成合议庭,主持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协商,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陈怀波受伤后用去的医疗费等费用,经过与杨凯受伤后的医疗费等费用互赔作抵后,杨自愿赔偿陈怀波的各种经济损失七万五千元。由于杨凯的赔偿义务已于4月1日前履行完毕,该案双方均已服判息诉。2008年以来,华容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调解结案率提高了24%。

  (三)认识审理行为便民为上的规律,增强为民司法的亲民性。

  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大讨论中,华容县法院干警认识到,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法官的司法权威,加强审判庭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庭审秩序,加强庭审过程的安全保卫,是完全必要的。但他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群众应该享有案件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了实现民意至上,他们认真贯彻执行岳阳市中级法院提出的27条便民措施,先后制订了裁判文书公示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庭评庭制度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增强了为民司法的公开性和亲民性。

  为了方便全县农民打经济、快捷的官司,该院以农村基层法庭为前沿阵地,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提倡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围绕正在劳作的当事人转,诚恳耐心地宣讲法律,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同时在偏远乡镇增设审判联络站,坚持每年在田间地头巡回审理案件200件左右。2009年4月,东山镇年过七旬的老人李某因三个子女均在外地打工且互相推诿赡养责任,在村、镇两级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将“不孝子女”告上了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不辞辛劳,往返广东、福建、湖北等地,对其子女及配偶做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工作,使他们都回到老家协商处理养老问题。承办法官就地开庭,邀请村、镇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一同参与调解,并组织附近200多名群众旁听,最终达成了让老人安度晚年的赡养协议。该案的成功调解受到了当地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交口称赞,李某的一家人还以欣慰的心情与承办法官合影留念。

  (四)认识审判程序规范化的规律,增强为民司法的有序性。

  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大讨论中,华容县法院干警认识到,程序清晰规范既是现代社会有序高效运行的制度保证,更是司法领域主持公平正义的要件。实体法的公平正义必须要有程序法的公平正义相辅相成。有了这个规律性的认识后,该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案件立审分离、审执分立和简、繁分流的指导意见。通过规范立案庭立案办理程序,既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和诉前调解,又解决了业务审判庭争抢或推诿案件办理的无序问题。通过执行局为主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既优化了审判力量配置,保证业务审判庭集中精力审好案,又集中执行经验丰富的法官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使审判的公正与执行的效率相匹配。

  2008年春节前夕,华容县城关镇居民莫某雇请四川民工余某打扫卫生。余某在擦拭空调时从人字梯上摔倒地上,当即不省人事,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华容法院判决莫某赔偿余某医疗费等费用29000元。但莫某不履行义务,且为逃债举家外出,下落不明。余某因生活异常困难,对执行不到位强烈不满。该院执行局接手此案后,在找不到莫某下落的情况下,将莫的丈夫周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并获取了其在广东省东莞市从业的信息。执行法官推断,只要当事人在某地有稳定的就业,就不可能不与当地公安、劳动、银行、保险等部门发生经济、社会联系。而只要抓住了一种联系,就可以顺藤摸瓜,最终找到其下落。他们先到东莞市公安局查询,发现周某一家具体落户在常平镇;然后到常平镇某银行支行查询,发现了周在银行存款的流水清单和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向社保账户缴款的纪录;接着到社保部门查询,获取了周某在某招标代理公司就职的信息;最后争取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的支持,与被执行人周某、莫某夫妇见了面,促使他们自动履行了全部义务。该院组织高素质的法官化解执行难题,使全院案件执结率由2007年的91%上升到2010年的94%。

  (五)认识审判管理精细化的规律,确保为民司法的公正性。

  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大讨论中,华容县法院党委和审判委员会认识到,处在转型期的当代中国社会,无论是经济管理还是社会管理,都在向科学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对于依法调处经济、社会矛盾纠纷的法院而言,无论是规范法官权力行使,还是促进提高审判技能,都更需要审判管理向精细化发展。他们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相继制订和不断完善了《年度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关于加强审判工作的若干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关于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司法作风形象建设的规定》、《关于非职务行为插手过问案件的处理办法》、《关于加强法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管理的规定》等制度。

  为了使精细化的制度规定得到贯彻落实,他们创新管理机制,在进一步发挥法院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作用的同时,增设审管办和法庭指导办两个机构,构建了“管人及案”与“管案及人”的“双管齐下”管理格局。2007年9月13日,该院民一庭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车主曾某驾驶农用车,误将放学回家的小学生李某拖挂,至李某左股骨粉碎性骨折一案。因这辆农用车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判决某保险公司华容县支公司赔偿李某的经济损失14000余元,其中包括李某支付的诉讼代理费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2008年6月,该院审监庭(审管办)收到被告的再审申请后,认真审查原审法律文书,确认原审存在适用简易程序不当、认定事实不清、判赔事项有失公正等问题,报请院审委会作出了再审决定。然后组成合议庭,采用调解方式再审,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即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9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

  践行科学发展观3年来,华容县法院先后被华容县委、县政府授予审判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被岳阳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综合考核优胜单位、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优胜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和全省基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并被中纪委监察部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同时,由于审判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县财政2010年的法院经费拨付比2007年增加了30%。由于全院办结案件由2007年的1557件增加到2010年的2370件,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也增加了60%。他们破除“为收费而办案”的潜规则,一门心事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法院经费实现了由负债运行到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的转变,摆脱了办案经费不足、硬件建设落后、干警待遇偏低的困境,尝到了科学发展的甜头。
来源:华容县法院
责任编辑:黄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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