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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大举措 确保“两个维护”

临湘市法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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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硕望 敖学元  发布时间:2011-07-18 06:45:30 打印 字号: | |
  临湘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司法要公正,法官要廉明”反腐倡廉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官的警示教育、诫勉谈话和廉政提醒,常唱“正气歌”,常念“紧箍咒”,常把廉政关,常办公正案,筑好反腐倡廉的“铜墙铁壁”。最大限度地从司法领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破解“四个危险”,最大限度地提升司法和队伍的公信形象,强化四大举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每个环节做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常念“紧箍咒”。经常开展党风、警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要求全体党员、法官讲政治、懂法律、重品性、严要求,树立廉政意识,作反腐倡廉表率。

  常打“预防针”。预警防范 廉政风险 ,经常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用典型事例教育全体党员、干警要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自觉、自省、自警、自励。在收看省高院、岳阳市中院组织的警示教育视频的同时,院党组还每月组织一次警示教育,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剖析一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群众议论、反映较多但未经查实的庭室和个人发放《预警提醒通知书》,进行诫说谈话,予以警示提醒;对发现存在轻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庭室和个人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对有违纪行为的庭室和个人发放《问责通知书》,并内部通报,进行警示。

  扎紧“篱笆墙”。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该院建立了法官廉政档案,实行了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分管领导签发制度,廉政建设责任连带制度,院长与分管领导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分管领导与各庭、室、局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庭、室、局负责人与庭、室、局成员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了“一岗双责”意识。同时,该院还制订了《法官八小时以外注意事项》、党风建设警示制度和公开问责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切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

  筑牢“反腐墙”。该院通过审判管理把反腐倡廉的要求渗透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强化对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创新审判监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审务督察制度,推行法官业绩档案和廉政档案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防为主,惩防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依法依纪惩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干警少犯错误,不犯错误,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来源:临湘法院
责任编辑:袁硕望 敖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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