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岳阳市中级法院民三庭法官的诚心调解下,一起纵跨南北、涉及四省的交通事故系列案得以圆满调解,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起到了六方当事人均满意的良好效果。
2010年9月24日,黑龙江司机吴宇驾驶小型越野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到湖南临湘市路段时,与河北司机李晨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吴宇及乘坐其车辆的妻子方丽、表弟吴军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三死者的亲属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祸,异常悲痛,在第一时间从我国的最北端奔赴事发地--湖南,他们与车辆所有人均向法院起诉肇事方及相关保险公司,要求获得赔偿。该系列案经一审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认为赔偿款过高而不服,于2011年6月29日上诉至岳阳市中级法院,这无疑让死者亲属的心情雪上加霜,对抗情绪越发激烈。考虑到各方当事人的矛盾激化,一旦处理不好,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故。为了避免当事人之间出现冲突,也考虑到受害方应诉的路途遥远,成本较高。中院民三庭受理该案后,及时组织各方当事人调查并当即进行调解,从上午八点直至下午五点,副庭长柳春龙带领合议庭成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循循善诱,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调解结案,圆满处理了这起跨省事故。受害方亲属再三表示:法院地高效工作不但解决了矛盾,更减轻了他们对起千里之外诉讼的奔波之苦,让他们在异地他乡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