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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朗月:坚决打击刑事犯罪 服务临湘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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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朗月  发布时间:2011-08-05 08:35:24 打印 字号: | |
  7月29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对高文重等九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依法从重判处。目的是为了公开惩治犯罪、震慑犯罪;公开弘扬法治、教育群众;公开向胆敢与人民为敌、与法律为敌的一切不法分子进行警告。这是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一项重大举措,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威力,充分体现了市委、政府和政法机关整治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力度和决心,彰显了市委、政府和政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坚强决心和巨大勇气。

  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近几年,临湘市人民法院坚持强化审判职能,服务临湘发展大局,严惩了一些危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暴力性犯罪、侵财性犯罪、黑恶团伙和黑势力组织犯罪,对122名罪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审理汪金冲、吴勇等5人盗窃团伙案,从严从重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就有3人。如陈华良伪造批文合同诈骗案,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对以喻鹏峰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对主犯喻鹏峰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从犯李旭东、李勤、黄军3人进行了追诉,所有成员19人均被课以刑罚,无一漏网。为临湘市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义不容辞的担负着惩处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谐的责任。临湘市人民法院牢记审判机关的神圣使命,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 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坚决做到司法为民,继续做到坚决打击刑事犯罪, 服务临湘发展大局。

    继续发挥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重大职务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黑恶势力犯罪行为、重大涉外刑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犯罪等影响广泛、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重点打击敌对势力非法活动,坚决对法轮功邪教分子、地下宗教势力、敌对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重点打击以黑恶势力为主的有组织性犯罪活动,坚决铲除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重点打击以利用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职务犯罪,从快、从重、从严审结一批大案要案;重点打击以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和“两抢一盗”、涉毒、绑架、强奸、拐卖妇女儿童为主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绝不手下留情,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以打促防”,改善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量刑规范化改革,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有主动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理。对拒不认罪、态度恶劣的罪犯依法从重判处。

  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贯彻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有效打击犯罪,力求达到最佳的法律效果、最佳的社会效果、最佳的政治效果。

  继续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临湘发展大局。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磐石,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可靠后盾,做党和政府信赖的忠诚卫士,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让党和政府更加放心,让人民更加满意。
来源:临湘法院
责任编辑:胡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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