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我们革命的信念、前进的动力、智慧的源泉、胜利的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现代化事业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决定性力量。
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离开了群众,我们寸步难行;依靠了群众,我们无往不胜。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心实意地相信和依靠群众,细心体察民情,认真倾听民意,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是立足人民法院工作,全心全意地、尽心竭力地、坚持不懈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保障。
法官来自于群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一员,生活在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朝夕相处,是鱼和水、血和肉、水和舟的关系。我们常讲人民群众的利益大于天,人民群众是我们的亲人,这就要求我们从感情上像对待亲人一样,为人民群众服务。我们应该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追求目标,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做的好不好,就是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人民法官要以对待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对待打官司的老百姓。”针对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些环节和领域中仍然存在脱离国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现象,以及高高在上的旧衙门习气,特别强调:“要克服种种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正从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
当年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高呼“人民万岁”,表现出的正是领袖对人民群众的“亲人”感情;听说淮河发洪水淹没了土地、淹死了许多人,他流下了眼泪;听到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他浮想联翩,夜不能寐,挥笔写下著名诗篇《送瘟神》。邓小平在古稀之年,第三次复出,仍然以对中国人民真挚的情感,领导和设计改革开放的大业。他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自己的祖国和人民”。这一切,都生动体现了共产党人对人民群众的至爱亲情。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只有我们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人民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这是总书记说出来的人民的心声,也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这一点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我们要继续保持先进性、纯洁性,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最根本的一条是始终相信人民、扎根人民、代表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始终同人民群众同甘苦、共命运、心连心,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决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待。
王胜俊把人民法院的司法权的属性概括为,“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 历史经验表明:无论什么时候,只有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司法制度才会有无限的生机活力;反之,偏离司法的人民性,司法工作就会陷入困境和险途。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落实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关键在于“密切联系群众”。对于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而言,就是要牢记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学习领会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论内涵,要带着群众感情,以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方式做群众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司法理念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民情民声民智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社会是否和谐稳定的“晴雨表”。我们法官必须俯身虚心向人民群众请教,必须实现常怀为民服务的深厚感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从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才能主动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最高标准,自觉从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想人民群众之想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急所急,切实找准服务人民群众的差距,扬长避短,求真务实,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取信于人民,最大限度地司法为民,让司法为民真正地普惠人民。
我们临湘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具公信力”,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工作职能作用,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努力研究和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竭诚体现司法为民,始终注重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心系群众安危,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把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拥不拥护,赞不赞成作为第一标准;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了更好的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让党和人民更满意,我院编印了《临湘市人民法院新时期群众工作手册》,用以指导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在本书即将付梓的时候,写下以上话语,以求人民群众监督,并与各位同事共勉。是为序。
(作者系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