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快速致富的“梦想”,湘阴一无业人员竟冒充检察官,以能够替人安排工作、调换工作等为幌子,先后骗取多人钱财百万余元。8月8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特大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今年37岁的无业人员姚某家住湘阴县文星镇,只有初中文化的他虽然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却终日寻思着快速致富的捷径。2006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姚某通过非法途径伪造了相关证件,冒充自己是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等,以能够替人安排当兵安置卡、安排工作、调换工作单位、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幌子,先后骗取被害人杨某等12人现金1138350元。
令人唏嘘的是,为了圆自己为被害人安排工作的谎言,骗取其信任,被告人姚某竟自掏腰包为被害人办理“工资卡”,并按月为其“发工资”。当被害人杨某等人到姚某承诺安排的单位询问人事档案事宜时,方知其中有诈。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姚某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