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掠影
为骗取被害人信任,每月自掏腰包给其发工资

无业人员冒充检察官 诈骗百余万获刑12年
分享到:
作者:陈中伟 郭明辉  发布时间:2011-08-09 16:16:17 打印 字号: | |
  为了实现快速致富的“梦想”,湘阴一无业人员竟冒充检察官,以能够替人安排工作、调换工作等为幌子,先后骗取多人钱财百万余元。8月8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特大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今年37岁的无业人员姚某家住湘阴县文星镇,只有初中文化的他虽然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却终日寻思着快速致富的捷径。2006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姚某通过非法途径伪造了相关证件,冒充自己是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等,以能够替人安排当兵安置卡、安排工作、调换工作单位、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幌子,先后骗取被害人杨某等12人现金1138350元。

  令人唏嘘的是,为了圆自己为被害人安排工作的谎言,骗取其信任,被告人姚某竟自掏腰包为被害人办理“工资卡”,并按月为其“发工资”。当被害人杨某等人到姚某承诺安排的单位询问人事档案事宜时,方知其中有诈。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姚某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郭明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