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数月拖欠赔偿款 一朝调解全兑现
分享到:
作者:彭丽平  发布时间:2011-08-11 14:15:10 打印 字号: | |
  2011年8月8月,平江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拖欠约定的赔偿款数月的被告在法庭调解下当日即全部兑现了该笔款项,使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得以迅速解决。

  2010年农历十二月,被告徐某驾驶小车途径某镇时不慎将驾驶摩托车的原告朱某撞倒,致原告昏迷及同坐妇女受伤。2011年2月14日,经法医鉴定,原告伤情为轻伤,伤残等级为十级。4月26日,经平江县交警大队确认,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及伤残费用共计29000元,原、被告经协商达成了如下协议:对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赔付24500元,赔付方式为被告赔偿原告现金10000元,并到医院支付原告医疗费用3500元,同时欠款11000元,限半个月内付清,被告于当天出具了一张欠款11000元的欠条给原告。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未支付。2011年7月20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被告对此前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只是双方因言语产生过冲突,被告便一直拖欠着该笔赔偿款。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针对被告展开调解释明工作,希望被告放开心结,就此了结此事,不久被告便表示不再计较之前的冲突,也不想因此事再添烦恼,遂同意当日即付清拖欠的11000元赔偿款。达成协议后半小时被告即将履行款送到了法庭,这起案件也因此得到了圆满解决。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彭丽平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