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原告赵某、潘某就其诉儿媳妇被告黄某继承纠纷一案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庭申请了财产保全。
今年6月30日,原告之子、被告之夫赵某因工伤死亡,获得其单位上68万元赔偿款(内含应当给两原告的死亡补偿金12万元,赡养费18万元,共计30万元)。钱打到被告的账户上后,被告仅给了两原告7万元钱,对剩余的23万元钱找尽理由予以克扣,想据为己有,现已有分散转移财产的实际行动。
民二庭庭长杨莉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敏锐地觉察到不果断采取措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于是迅速做出反应,亲自承办该案,冻结了被告23万元银行存款,确保了以后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尽早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