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岳阳县人民法院筻口法庭启动“三调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琐事而导致的健康权纠纷。
2011年3月15日20时许,原告汤某、郭某(汤某之女)在家中看电视,两被告徐某、姚某到原告家中,找汤某质问有关汤某与姚某母亲发生争执一事的情况,期间双方发生争吵,两被告将两原告殴打致伤。事发后,原告到岳阳县筻口派出所报案,其后派出所对被告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两原告因伤住院治疗,共花费数万元医药费,但被告拒绝赔偿该损失。因此,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牵扯、影响甚大。筻口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仍针锋相对,最终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识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虽因邻里琐事而起纠纷,但如果处理不当将影响邻里和谐。因此,法官决定组织庭前调解。为找到双方和解的突破口,法官亲自到原被告所在村实地调查和了解情况。为保证纠纷的圆满解决,法官积极邀请筻口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干部一起组成调解小组,从情理、法理的角度耐心、细致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三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之后,在调解小组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徐某、姚某向原告汤某、郭某赔偿各项损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