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9日上午,湘阴县人民法院白马寺法庭的法官们通过耐心疏导,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同学之间因好心劝玩酿成车祸,最后对簿公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案发生在去年6月29日下午,被告江某好意邀请原告李某(系江某同学)搭乘被告罗某(系江某朋友)驾驶的微型客车去玩,在行驶途中,李某不想去并要求下车,两被告坚持让原告去玩,原告在车未停稳时下车不幸摔倒致脑挫裂伤、颞顶骨骨折等,后经鉴定为轻伤,交警部门认定罗某与李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李某经治疗用去医疗费等近4万元。事故发生后,经当地交警部门、镇政府、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次出面调解,没有取得进展,调解陷入僵局,同学之间反目成仇,李某家属愤愤不平,甚至有些行为过激。原告李某无奈于今年5月将两被告及罗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本院,在受案后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两被告均不在家也无电话,便没有马上通知开庭,而是找被告家属进行疏导和说服,找保险公司联系理赔事宜。保险公司作出先行赔付后,法院随即通知开庭,在庭前调解中,开始双方家属情绪比较激动,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表示可以谅解对方。
法官提醒:即使是同学、朋友、熟人等之间的好意相劝,也要适可而止,切勿强求,以免悲剧重演,造成不必要的伤害!